首頁 女生 都市言情 七零不做冤大頭,下鄉趕山娶村花

第262章 錢明,你小子上道啊

  第262章錢明,你小子上道啊

  「行啊,錢明,沒想到你小子的消息還挺準的。」

  瘦猴拍了一下錢明的肩膀,似笑非笑的,「你這消息,從哪兒得來的?」

  「還能是誰?」

  錢明憤憤不平的,「不就是姓吳的,哎呀,猴哥,你別管那麼多了。

  反正吳家不是個東西,你趕緊帶人,把他們揍一頓,從身上討個幾十塊錢花花。」

  他睜著黑白分明的眼,天真的,「到時候,小弟出了氣,您也得了好處,咱們這不是一舉兩得的大喜事兒嗎?」

  看著錢明這般,瘦猴微微一笑,拍了拍他的肩膀,老江湖似的感慨。

  「小明啊,你還是太小了,都不是道上混的。揍一頓,算啥?」

  瘦猴深呼一口氣,「反正,這事兒我知道了,你心裡也有數,以後甭盯著吳家了。

  過好自己的小日子,知道嗎?」

  「啊?」

  錢明撓撓頭,傻乎乎的,「猴哥,這話是啥意思?」

  「意思就是,江湖水深,別往裡跑了,小心淹死你。」

  瘦猴生怕錢明不把自己的話當一回事兒,還特地嚇唬了一頓,「這事兒,你知道,我知道就行,往後,甭管遇見誰,一個字都不許往外說。

  不然的話,吳家啥下場,你隻能比吳家還慘!」

  見錢明打了個寒顫,瘦猴很滿意,「行了,別在這兒幹杵著了。

  記著我的話,回家去吧。」

  「哦,哦哦,」錢明好像是被嚇糊塗了,連滾帶爬的跑了。

  瘦猴望著他跌跌撞撞的背影,很滿意。

  可他沒注意到的是,轉過身去的錢明,垂下的眸子,一閃而逝的狡黠。

  嘿嘿,任務完成。

  接下來就是看狗咬狗。

  好戲,很快就要上場啦~

  彩霞大隊的好戲,還在預熱,可紅旗大隊的好戲,已經唱上了。

  毓芳昨兒挖到了山參,今天就不打算再上山了,那株八十年的自家炮製一下留著用。

  剩下兩株,毓芳打算,直接出手,換成金子。

  是的。

  「全都換成金子?」

  「對,」毓芳低聲道:「反正咱家現在不差錢,吃的喝的更不缺。」

  肉可以上山打,蔬菜自家種,自家種的還沒出,可以回娘家薅。

  再不濟,還能上山。

  別的不說,走的稍微偏遠點,有的是野菜。

  與其換錢,不如換金子。

  「為啥這麼想?」

  蕭振東覺著,他媳婦真的有點東西,黃金確實能搞。

  毓芳歪頭看了他一下,「哪有什麼為啥不為啥的,喜歡唄!亮閃閃的,放在家裡,看著多開心了。

  再說了,這東西也能換錢,還好儲存,根本不怕被老鼠咬了。」

  提起這事兒,毓芳就心痛難忍。

  她捂著心口,「我告訴你啊,之前,我費勁巴拉攢了十塊錢,結果找不到了,我以為被我三哥順走了。

  結果,是被老鼠拉走了。」

  掏鼠窩的時候,才把這十塊錢給扒拉出來,失而復得的喜悅,搞得毓芳痛哭一場。

  她還特地寫了信,給當時已經當兵的毓湖分享這個喜悅。

  想想,時間當真是過的好快。

  一眨眼,她都結婚了。

  想到寄信,毓芳一拍腦門,「差點忘了,我給你看看我的寶貝。」

  毓芳放下背簍,跑到屋子裡,掏出來一個大大的相冊本。

  隻是,裡面放的不是相冊,而是郵票。

  蕭振東:「!」

  他當真是震驚了。

  乖乖,就他媳婦這誤打誤撞的意識。

  甭管是集郵,還是買黃金,到了後世,都是穩賺不賠的。

  當然,前提是把手裡的東西往外出手,要是入手的話……

  那就不好說咯,傾家蕩產,也不是不可能。

  「咋樣,好看不?」

  毓芳摸著上頭的郵票,歡喜的,「我就喜歡這種花花綠綠的東西。」

  蕭振東:「?」

  他有些不太確定的,「就喜歡這種花花綠綠的嗎?」

  「對呀,」毓芳指著上頭的一張三分郵票,上頭畫著牡丹花,確實紅鬧綠靜,看著都精彩萬分。

  「這個多好看了。」

  蕭振東也不知道為什麼,對上毓芳清淩淩的雙眼,心裡就相當打鼓。

  欣賞了一下自家媳婦的收藏,蕭振東當即二十四孝好老公似的表示,「好看,往後還能整,隻要你喜歡,我都無條件支持你!」

  「真的?」

  「真的!」

  毓芳歡歡喜喜的把集郵冊送了回去,背上小背簍,坐上了蕭振東的自行車後座,「那咱們跟大隊長說一聲,就去縣城。」

  「好。」

  望著家裡那輛基本上沒動過的自行車,毓芳心疼的捶了一下蕭振東,「看你,之前就不讓你買自行車。

  你非要買,現在可好了,用不上放在家裡吃灰,多糟蹋東西。」

  蕭振東一使勁兒,踩在腳蹬子上,自行車立馬滑行了老遠。

  「甭管吃沒吃灰,該咱的東西,可不能少。」

  這就是個態度問題。

  蕭振東力求做到三百六十度無死角。

  別以為他不知道,這是好好的,沒吵架呢。

  但凡吵架,那翻舊賬,嘩嘩的。

  蕭振東就能牛逼的,讓她翻舊賬都翻不出來水花。

  二人走遠,小駝鹿在溪水裡吃飽了,悠哉悠哉回家,到門口發現進不去,掉頭就走,那叫一個乾脆利索。

  至於目的地,那是它混吃混喝,還能混個刷毛毛的毓家。

  毓母這人吧,不喜歡咋咋呼呼的,都是默默把事情做了。

  知道蕭振東養的這些小動物對家裡有大用,二話不說就幫忙照顧。

  喂吃的,喂喝的,還特意使喚毓慶做了個毛刷刷毛。

  蕭振東帶著毓芳到了大隊長家,還沒下車,就看見那邊鬧開了。

  蕭振東:「!」

  毓芳:「!」

  兩口子對視一眼,登時覺著賣山參嘛,啥時候賣掉都行,也不急於一時。

  可這天大的鬼熱鬧,要是真錯過了,再想找下次,就難了。

  「我覺著,」毓芳扯了扯蕭振東的衣角,「咱們把車子放在一邊,等一下再去,也行。」

  「英雄所見略同。」

  小兩口一拍即合,立馬下車。

  蕭振東把自行車往旁邊的樹上一靠,拿著個鐵鏈就把車子給拴上了。

  至於原因……

  嘖。

  這車就是他順手牽羊弄來的,被人順手牽羊走了,也算是合情合理。

  

  

目錄
設置
手機
書架
書頁
評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