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女生 都市言情 先婚試愛:閃婚後大佬又野又浪

第2228章 不可能完成的任務

  讓他去偷褲衩,已經讓他們很難堪了,還是大白天,這萬一要是被抓了,不僅自己的臉丟沒了,家族也跟著蒙羞。

  要是時間充足,還能從長計議,比如半夜摸進去之類的,可現在是大白天,一個小時後,任務就截止了,還能有什麼辦法?

  時嘉皺著眉頭說:「既然財寶姐提出這個條件,就證明這事一定是可以做到的,隻是我們現在還沒想到辦法而已。」

  大家懷疑的目光,給到他:「你確定???」

  財寶姐一個三歲小孩,她說話辦事,全憑自己的喜好,而且看起來還沒啥章法,她能有這種深意?你是不是把她想複雜了點?

  呃……

  其實時嘉也不是很確定,但現在就差最後一步,他不確定也得確定。

  「不管怎麼說,我們都得試一試。」

  隻有慕容羽贊同了他,其他人,都放棄了。

  侯倩容低聲跟財寶說:「時嘉是趙無極的小徒弟,慕容羽是乾平收的第十個徒弟,聽說他們都是同輩中的天才,家世也好。」

  時家世代從政,長輩是部隊大佬,侯倩容從那裡出來,對時家的情況,比較了解。

  至於慕容羽,方世友也打聽清楚了,跟財寶說:「慕容家是西南那邊的大家,家裡有礦,非常有錢。」

  簡而言之,這兩人,一個有權一個有錢,都是家世背景十分厲害的主。

  最重要的是,他們還有腦子。

  這次的考察任務,他們是裡面表現得最好的人,臨危不亂,冷靜沉著。

  可以說,昨晚要不是有他們二人在,估計一群人都被狗給咬翻了。

  師父提的那三個條件,就連方世友都在懷疑,她是隨便說說的,還是有深意。

  但一個三歲半的孩子,她能深意到哪裡去?不過,師父背後站的可是川哥,他那腦子……

  這樣一想,方世友就覺得自己想明白了。

  他就覺得,這次的考驗,肯定不簡單,有更深層次的東西。

  不管了,他倒要看看,這些人怎麼完成最後一關。

  別說他們了,這關讓他來過,都不一定能行。

  那可是王老太啊!

  能文能武,罵得了人,打得了流氓,乾的翻潑婦,鬥得過保安,她心狠起來,連自己親兒子都坑。

  聽說金仔爸爸王百貴的家底,被她和老婆聯手,坑得差不多了。

  上個月,吳玉瑩提出離婚,不僅要離,還要分王百貴一半的身家,王百貴都傻眼了。

  不是,愛他如命的吳玉瑩,怎麼可能主動提出要跟他離婚?

  這科學嗎?

  不僅要離,還要分他一半的財產?真是異想天開。

  她一個家庭婦女,整天在家裡哭哭啼啼陰沉得要命,憑什麼想分走他一半身家?做夢都沒那麼快!

  他不同意!

  結果吳玉瑩拿出了巨額債務,有她做生意虧的,有她買古董字畫被騙的,還有她去銀行貸款的債務……

  林林總總,加起來居然快超過他所有身家。

  王百貴目瞪口呆,不是,老婆做生意他知道的,買文玩字畫他也知道的,但他不知道,她這麼能折騰啊,居然折騰出巨額債務出來。

  買來的那些所謂古董,也全都是假貨。

  呵呵,當他是傻子嗎?誰信吶!

  這是早有預謀的轉移財產!!他不服。

  他也找了業內有名的離婚律師,要跟吳玉瑩打官司,堅決不能讓她分走半毛錢。

  結果——

  「王總,這些債務,都有你的簽字,說明你知道並且認同,這官司的贏面,不大啊。」

  「而且尊夫人買古董字畫,你也是同意了的,你家的監控視頻可以佐證,這個也很難打贏啊。」

  一般情況下,這些自以為聰明的轉移財產的方式,其實都是傻,根本不可能像你以為的那樣,說轉移就轉移。搞到最後上了法院,可能法官還會認定你為惡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,到時吃大虧。

  如果王百貴不知情,這官司,律師閉著眼睛都能給他打贏。

  可壞就壞在,他不僅知情,他還簽字了,這怎麼打?

  王百貴愣住了。

  什麼?他簽字了?他什麼時候……

  王百貴想到那些喝醉的夜晚,老媽和老婆精心伺候,把他哄得開開心心,再跟他訴苦說生意不好做,想多貸些錢,他大手一揮,簽了!

  還有吳玉瑩有抑鬱症,說是買買買可以讓她開心,在兒子撒嬌,老媽說情的雙重壓力下,王百貴就答應讓她隨便買,喜歡古董,買!喜歡字畫,買!!

  隻要她能高興,買什麼他都答應。

  好死不死,監控把他的豪言壯語拍得清晰無比。

  王百貴:……

  泥妹啊,算計,赤果果的算計。

  他被自己最看不起的小女人給算計了,關鍵是,他媽居然還幫著她!

  「百貴啊,你看在金仔的面子上,能給她點就給她吧,反正,你給她再多,最後她都會留給金仔,金仔是你兒子,那錢還不是左手倒右手,沒有區別嗎?」

  「媽,看你說的,她還那麼年輕,萬一她改嫁怎麼辦?萬一她又生了孩子怎麼辦?到時那錢給誰,就說不定了。」

  「兒子啊,媽還能害你?咱們讓她簽字,承諾離婚分的財產,等金仔滿十八,都交給他!」

  王百貴動搖了。

  如果這錢,最後都落入兒子的口袋,那跟還在他手裡有什麼區別?要是這麼說的話,一半身家,他也不是不能接受。

  等兒子成年,把錢都給他,吳玉瑩答應了,可她有條件。。

  她說,王百貴要拿出百分之十的股份,落在金仔的名下,不然她不同意離婚,就讓王百貴跟她一起承擔債務。

  王老太又好好「勸」了王百貴一番,還說:「等你們離了,我跟金仔都留在吳玉瑩身邊,看著她,不讓她再嫁人,也不許她亂花錢。必須確保她的錢,最後還是我們王家的。」

  這主意妙啊。

  王百貴直接就同意了。

  於是,金仔父母離婚了,他和奶奶都跟著媽媽,王百貴被趕了出去。

  他還想把他的名貴衣物,手錶配飾之類的收拾走,結果發現,全都沒了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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