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女生 都市言情 穿成荒年女縣令,帶家國走向繁榮

第566章 狗皮貓皮百獸衣

  兩刻後,沈箏與梁復自永祿縣衙離去,乘上馬車,繼續朝柳陽府出發。

  梁復還想著方才第五探微所說之話。

  「三日便能有消息......」他看向沈箏,問道:「這姑娘口氣不小啊。她就是伯爺口中,上京第五家的姑娘?」

  沈箏點頭,笑道:「咱們幾方一起找,總歸是多條路子。」

  「倒也好。」梁復一直惦記著「琉璃」和「眼鏡」,說不急是假的。

  ......

  此次入柳陽府城,比沈箏前兩次來還順利不少。守門將士一聽是同安縣令來了,臉上的好奇之色簡直都溢了出來。

  「此時大人當在府衙當值,勞沈大人隨卑職來。」

  說罷,他趕緊喚了個同僚過來頂班,親自駕馬領著幾人前往柳陽府衙。

  路上沈箏掀起車簾一角,細看著柳陽府城幾月來的變化。

  天寒地凍,街上叫賣果蔬之人少了不少,熱食、能臨時果腹的食物多了起來,甚至街角還擺了兩個賣獸皮的攤子。

  對普通百姓來說,獸皮是很昂貴之物,但也是冬日禦寒的最佳選擇。

  狐皮、貂皮什麼的,那是貴族才能穿戴之物,他們自是消費不起。但用兔皮、狗皮,甚至貓皮合納而成的「百獸皮」,普通人家攢攢銀子,咬咬牙也是買得起的,畢竟「一皮穿多年,一代傳一代」。再說殘忍點兒,兔狗貓都是一窩多崽的動物,咬咬牙將它們養大,又能吃肉又能剝皮。

  攤子上,擺在最上面的「百獸皮」,其中一種花色沈箏認得,是狸花貓皮。

  前世她見過很多品種的貓兒,狸花貓皮毛不似外國品種貓兒那般絨棉,而是短而「紮實」,甚至還有些「油光水滑」——或許......這就是百姓選擇用貓皮納皮毛衣裳的原因吧。

  沈箏心口抽疼,最終選擇別開了臉。

  ——倉廩實而知禮節,衣食足而知榮辱。

  這句話雖然放在當下不太恰當,但百姓堪堪能填飽肚子的時代,這種行為無法制止,需要取暖的百姓也無法抵制「百獸皮」。

  「仗義多是屠狗輩」中的「屠狗」,也不是為了對聯工整而莫須有的詞,而是在豬肉成為人類主要肉食之前,狗肉......才是人類主要肉食。

  沈箏自問有些「聖母」,她心疼貓兒,也心疼狗兒,但她也同樣心疼百姓。

  她沒有無上權利,無法制止百姓制「百獸衣」、著「百獸衣」,但她可以改變現狀。

  若有更便宜、更溫暖的衣裳,百姓們就不會想著「剝皮」納衣禦寒。就像眼下世人多食豬肉,而非狗肉。

  棉衣!

  有些百姓是知道棉衣暖和的,但大周中部這片地區棉產量卻不高。一是棉花品質不怎麼好,二、也是最重要的原因,便是棉花蟲害不少,養殖麻煩,鮮少會有人專門去種棉花。

  沈箏撚著手指,認真想著。

  冬日還有兩個來月才結束......

  若是衛闕與王廣進回來及時,那她便可以先張羅同安布坊先造些棉衣出來,放在市面上看看效果!有了更便宜、更保暖的棉衣,百姓自是不會費心費神地去養動物,再剝皮。

  沈箏正想開口問問梁復對此事意見,馬車外突然一陣嘈雜。

  「籲——」馬車微顫後停了下來,小袁靠過來道:「大人,前邊馬車堵了,看樣子一時半會兒過不去。」

  沈箏掀開車簾,隻見馬車前人頭攢動、人聲鼎沸,將他們前方之路堵了個嚴嚴實實。

  再觀這些人神色不一,有的帶笑,似是在談論什麼茶餘飯後的笑資,有的手指擡起輕點,面上嫌棄之色明顯。

  「都幹什麼的!」守門將士皺起眉頭,駕馬上前,「都圍在主街上幹什麼,擋著路了,都散開!」

  守門將士不似府衙捕快,他們是真正見過血之人,沉了眉目自是有些嚇人。

  圍著看熱鬧的百姓紛紛散開,但嘴上卻嘟囔著:「官爺,就算我們讓開,您也不見得過得去。」

  若非餘正青平日對將士耳提面命,不得對百姓動手,也不至於將百姓們的膽子養得這般「肥」,敢於和將士嗆聲。

  人群散開後,前面景象也顯露出來。

  沈箏本就是有些「八卦」之人,不禁也掀起車簾,探頭望去。梁復也早就有些坐不住了,趁機與沈箏一同看去。

  這一望,倒是讓沈箏愣了神,隻因前方之人,倒也算她相識之人。

  「莫輕晚......」

  「你認識?」梁復好奇側頭,皺眉問道:「那姑娘穿的衣裳好生奇怪,似喜服,又......」

  又好像不太吉利。

  誰家喜服上綉白花的?

  而且誰家新娘自己騎個高頭大馬,倒是不見新郎蹤跡的?

  層層疑惑浮上樑復心頭,沈箏這才想起梁復沒見過莫輕晚,她解釋道:「莫宗凱是她弟弟。」

  「嘖——」莫宗凱梁復當然有所耳聞,他「恨屋及烏」,嫌棄道:「他們莫家人是不是都有些腦子不正常,弟弟好男風也就算了,姐姐這又是鬧哪一出?」

  沈箏看著正在與一中年男子對峙的莫輕晚,輕聲道:「或許她是最正常的莫家人了。」

  梁復嗅到了這句話深層意思,好奇問道:「那她這是在作甚?成婚?」

  沈箏點點頭,「是成婚,今日後她便不是莫家女,而是嶽家婦了。」

  或許莫輕晚不是誰家的女兒,也不是誰家的新婦,而隻是「輕晚」。

  沈箏沒想到莫輕晚的動作會如此之快,也沒想到她的婚事,會這般「聲勢浩大」。

  她本可以辦一場小小的婚禮,也可以不被攔在這大街上,而被迫去接受那些稱不上友好的目光。

  「新郎呢?」梁復四處找了好久,也沒尋到半個新郎打扮的人,不禁皺眉道:「倒也是端端正正一個小姑娘,怎的新郎不見蹤跡?這不胡鬧嗎。」

  新郎不見蹤跡算什麼。

  沈箏輕輕一笑,「還有更『胡鬧』的。」

  「什麼?」梁復愣住。

  「走吧。」沈箏掀開車簾,先一步邁了出去,「總歸今日去不了白雲縣。這場『鬧劇』,您且看著吧。」

  梁復更加不懂。方才沈箏之話,分明是賞識那姑娘的,可她為何會稱她姑娘的婚事為「一場鬧劇」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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