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女生 都市言情 七零:踹飛極品後,我成兵哥獨家

番外52:《盛嶼安智破「配陰婚」》

  傍晚,天邊燒得像竈膛裡的火。

  盛嶼安剛開完村小學家長會出來,就看見個小姑娘蹲在村委會門口——十七八歲,兩條麻花辮,眼睛腫得跟桃核似的。

  「姑娘,找誰?」盛嶼安走過去。

  小姑娘猛地擡頭,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樣抓住她胳膊:「您是盛老師?求您救救小娟!」

  「小娟?慢慢說。」

  小姑娘叫劉小梅,隔壁劉家屯的。她說的「小娟」是從小玩到大的姐妹,趙小娟。

  「小娟半個月前……病死了,急性腦膜炎,沒救過來。」

  盛嶼安心一沉:「然後呢?」

  「今天來了個媒婆,說鎮上有戶人家的兒子前年出車禍沒了,想找個年紀相當的『配陰婚』。」劉小梅聲音發顫,「開價三千塊。」

  三千——擱這年頭,夠普通人家攢好幾年。

  「小娟爹媽……有點動心。」劉小梅哭出聲,「他們家太窮了,還有個兒子要娶媳婦,正愁彩禮錢……」

  盛嶼安眉頭擰成疙瘩:「找過村幹部嗎?」

  「找了,支書說這是人家家務事,不好管。」

  「家務事?」盛嶼安冷笑,「買賣屍體是違法犯罪,哪門子家務事?走,去劉家屯!」

  「現、現在?」

  「現在!」

  陳志祥正好從武裝部回來,見狀跟上來:「怎麼了?」

  「配陰婚的。」盛嶼安簡要說情況。

  陳志祥臉一沉:「封建糟粕,早該絕跡了。」

  三人趕到劉家屯時,天已擦黑。趙小娟家是兩間低矮土坯房,窗戶紙破了好幾個洞。門口站著個穿紅戴綠的中年婦女,正唾沫橫飛。

  「趙大哥趙大嫂,你們想想,三千塊啊!」媒婆拍大腿,「你家兒子娶媳婦的彩禮、房子的磚瓦,不都解決了?」

  屋裡,一對五十來歲的夫妻低著頭。男人抽旱煙,煙霧繚繞;女人抹眼淚,手裡攥著條洗得發白的手絹。

  「可、可小娟那孩子命苦啊……」女人哽咽,「活著沒過上好日子,死了還要……」

  「死了還要咋?」媒婆尖著嗓子,「這是給她找個好人家!那戶人家在鎮上開雜貨鋪,有錢!過去了能少了她香火?」

  她壓低聲音:「再說了,人都埋半個月了,再挖出來……你們不嫌晦氣我還嫌呢。但人家說了,骨灰也行!」

  盛嶼安聽得火冒三丈,幾步上前推開木門。

  「骨灰也行?」聲音冷得像臘月冰碴子。

  屋裡三人嚇了一跳。媒婆轉身看見盛嶼安,先一愣,隨即翻白眼:「你誰啊?多管閑事。」

  「曙光村盛嶼安。」盛嶼安盯著她,「買賣屍體,涉嫌侮辱屍體罪,知道判幾年嗎?」

  「什、什麼罪?」媒婆心虛後退,「你別嚇唬人!這是你情我願!」

  「你情我願?」盛嶼安掏出「對講機」(還是那唬人道具),「喂,縣公安局?劉家屯這兒有人買賣屍體搞封建迷信。對,請馬上出警。」

  「你、你真報警?!」媒婆臉煞白。

  「不然呢?」盛嶼安收起「對講機」,「等你把骨灰賣了錢裝兜裡,溜之大吉?」

  她轉向趙小娟父母:「叔,嬸,小娟要是知道你們為三千塊把她骨灰賣了,她能安息嗎?」

  趙父手一抖,煙桿掉地上。

  「我們……也是沒辦法……」趙母哭出聲,「兒子二十五了說不上媳婦,家裡窮得叮噹響……」

  「窮就能賣女兒?」陳志祥開口,聲音威嚴,「哪怕女兒死了,她也是你們身上掉下來的肉!」

  趙父趙母被說得擡不起頭。

  媒婆見勢不妙想溜,被陳志祥一步擋住:「想去哪兒?」

  「我、我回家……」

  「等警察來了再說。」

  很快來了倆民警——其實是盛嶼安讓陳志祥提前聯繫好的。媒婆一見警察,腿都軟了。

  「警察同志,我、我就是牽個線,沒犯法啊……」

  「沒犯法?」年輕民警闆著臉,「《刑法》第一百四十八條,盜竊、侮辱、故意毀壞屍體、屍骨、骨灰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」

  媒婆傻眼了:「還要坐牢?」

  「現在知道怕了?」盛嶼安看她,「三千塊夠你花幾年?三年牢飯夠你吃幾頓?」

  媒婆「撲通」癱坐地上:「我錯了,我再也不敢了……」

  民警把她帶走做筆錄。

  屋裡安靜下來。趙父抱頭蹲牆角,趙母的哭聲壓抑痛苦。劉小梅站門口,眼淚吧嗒吧嗒掉。

  盛嶼安的火氣慢慢平息,取而代之是一陣心酸。她走過去扶起趙母:「嬸,缺錢咱們想辦法,但不能用這種辦法。」

  「還能有什麼辦法……」趙母絕望,「三千塊啊,我們一輩子攢不下……」

  「這樣,」盛嶼安想了想,「曙光村服裝廠正招工,你兒子要是願意,可以來上班。包吃住,一個月工資四十五,幹得好有獎金。」

  趙父猛地擡頭:「真、真的?」

  「真的,」盛嶼安點頭,「但要肯吃苦,守規矩。」

  「我們願意!我們願意!」趙母激動得直點頭,「隻要有個正經活路,我們什麼都願意!」

  「至於小娟……」盛嶼安看向牆上黑白照片。照片上的女孩十七八歲,笑容靦腆。

  「好好安葬,讓她入土為安。」她頓了頓,「如果你們同意,我可以幫忙請人給她畫張像。讓她漂漂亮亮留在你們身邊。」

  趙父趙母愣住:「畫、畫像?」

  「嗯,」盛嶼安說,「我認識個美院學生,畫得很好。畫一張掛家裡,你們想她了就看看。」

  趙母的眼淚又湧出來——這次是感激的淚。

  「謝謝……謝謝盛老師……」

  事情解決了,但盛嶼安心裡還是堵得慌。

  回村路上,她一直沉默。

  「想什麼呢?」陳志祥問。

  「我在想,還有多少這樣的家庭,多少這樣的事。」盛嶼安嘆氣,「一個媒婆被抓,還會有第二個。隻要還有人信這個,隻要還有人窮……」

  「那就從根上解決,」陳志祥說,「第一,普法。第二,給窮人家找出路。有活路了,誰願意幹這種缺德事?」

  盛嶼安點頭:「你說得對。」

  第二天,她在村委會召開緊急會議。

  「配陰婚這種陋習,必須徹底杜絕。」她語氣堅定,「從今天起,曙光村立三條規矩:第一,嚴禁任何形式配陰婚。第二,誰家敢辦,全村通報批評,取消一切福利待遇。第三,知情不報的,同罪。」

  汪七寶舉手:「那要是外村的呢?」

  「外村的咱們管不了全村,但可以管到咱們村的人,」盛嶼安說,「咱們村的姑娘,不允許嫁到搞這種迷信的家庭;咱們村的小夥,不允許娶這樣的家庭。」

  「這個好!」李大業拍桌子,「就得這麼硬氣!」

  規矩立下了。盛嶼安又讓村小學加了門課:法律常識。專門講《婚姻法》《刑法》,講哪些是封建迷信,哪些是違法犯罪。

  還組織了宣傳隊去鄰村演出——就演「配陰婚」的故事。

  李大業自告奮勇演媒婆。他穿紅戴綠扭著腰上台,尖著嗓子喊:「三千塊!骨灰也行!」

  台下哄堂大笑。笑著笑著,有人沉默了。

  演到警察抓人時,台下響起掌聲:「演得好!」「這種缺德事就該抓!」

  效果不錯——至少曙光村周邊幾個村子,再沒人敢提「配陰婚」了。

  趙小娟的畫像,是韓靜放假回來畫的。她對著照片畫了整整兩天。畫上的女孩穿碎花裙子,站在油菜花田裡,笑得燦爛。

  「小娟生前最愛穿這條裙子,」劉小梅看著畫,眼淚又掉下來,「她說等油菜花開時要去照相……」

  韓靜輕聲說:「現在,她永遠活在春天裡了。」

  畫像送過去那天,趙父趙母哭成淚人。他們把畫像掛堂屋正牆,旁邊是小娟的遺像。

  「孩子,爸媽對不起你……」趙母摸畫像,「以後你就陪著爸媽,哪兒也不去了。」

  趙小娟的弟弟——那個二十五歲的小夥,第二天就去曙光村服裝廠報到了。他叫趙鐵柱,人老實肯幹活。

  第一個月工資發下來,他留十塊錢零花,剩下的全寄回家。附了封信:「爸媽,我用自己掙的錢給姐姐修墳。以後我養你們。」

  趙母拿著信,又哭又笑。

  再後來,趙鐵柱在服裝廠認識了鄰村一個姑娘。兩人談了一年,結婚了。

  婚禮很簡單但很熱鬧。盛嶼安去了,隨了份禮。

  新娘子進門時,趙母拉著她的手紅著眼眶說:「好好過日子,媽把你當親閨女疼。」

  新娘子點頭,甜甜叫了聲「媽」。

  那天晚上,趙父喝多了,拉著陳志祥的手。

  「陳首長,我這輩子……最感謝兩個人。一個是小娟,她投胎到我家是我的福分;一個是盛老師,她讓我們知道,人窮不能志短,閨女也是寶……」

  陳志祥拍拍他肩:「都會好起來的。」

  是的,都會好起來的。

  陋習會消失,觀念會改變。

  而那些逝去的生命,會活在愛他們的人心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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