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50章 蔡思思番外(4)
我不是家裡第一個被賣掉的孩子,卻是第一個被找回來的孩子。
我被賣掉以後在外面吃了很多苦,我以為我這輩子就這樣了。
直到媽媽找到我,把我帶回了家。
在被賣掉的五姐妹當中,我應該是最幸運的,也是吃的苦最少的。
我以前膽小怯懦,是媽媽把我教得堅強勇敢。
在媽媽身邊我學會了很多很多,也學會了對抗命運。
當我終於變得強大的時候,我才知道沒人能欺負得了我。
三個姐姐的學習很好,我在她們的影響下學習成績也還不錯。
我從小就聰明伶俐,小嘴兒也特別甜。
表面上看媽媽對大家一視同仁,其實我這個最先找回來的孩子,得到的寵愛還是比其他人更多一些。
媽媽特別喜歡抱著我,她說我身上香香軟軟的,又好抱又好聞。
我聽了媽媽的話哭笑不得,但心裡也美滋滋的。
至少媽媽是喜歡我的,這樣我就很高興了。
我的聰明勁也用在了學習上,除了剛上學那兩年我的學習成績不是太好,後來我掌握了學習方法,進步的速度可謂一日千裡。
不過那時候已經有些晚了,姐姐們年齡都已經大了,她們都是高年級的學生。
我的經驗隻能傳授給弟弟妹妹,還有自己使用。
說起來幾個姐姐對我也挺不錯,我還挺喜歡她們的。
可惜我終究年齡太小,沒辦法在她們成長的路上幫助太多。
我是家裡第一個考上華清大學的人。
我的錄取通知書下來的那一刻,全家都轟動了。
幾個姐姐的學習成績雖然優秀,但跟我這個文科狀元比起來還是差的遠了。
我也不想這麼耀眼,但家裡的基因擺在這裡,想不優秀都難。
原本家裡出了三個大學生,別人都覺得剩下的幾個可能沒機會了。
畢竟祖墳青煙冒久了,也該歇一歇了。
但在我這裡,卻隻有一個人定勝天的想法!
不管別人怎麼說,我都相信我能做到。
能不能上學,能不能往前走去,應該是我說了算,輪不到別人做主。
我帶著一往無前的氣勢,第一個考上了華清大學。
我的雙胞胎妹妹小舞,這時候還在讀高三。
我的幾個姐姐選的專業都很有特色,她們每個人的目標也都很明確。
有的人用一生去治癒童年,我大概就是這樣的人。
午夜夢回的時候,我經常會想起媽媽跟前爸爸的離婚官司。
那個喪盡天良的男人,為了生兒子縱容母親把我們全部賣掉。
他數罪併罰之下才被判了二十年!
他傷害了我們一家這麼多人,還差點把我們全部都害死了。
我們姐妹幾個因為他流落在外,每個人都吃了很多苦頭。
特別是我的小舞妹妹,被帶回來的時候幾乎沒個人樣。
他這樣的人死一千次一萬次都是罪有應得!
可是因為打官司的時候,爸媽沒有聘請律師,所以在法庭上很多問題回答的不夠專業。
導緻這件事情重重拿起又輕輕放下,導緻那個惡毒的男人現在還活著。
我平時活潑開朗,現在卻想讓他去死!
如果我懂法律的話,就可以勇敢的站出來置他於死地。
我帶著這樣的信念和決心,按照自己的想法,一往無前的前行著。
因為是自己喜歡的專業,所以我學的格外認真。
付出是有回報的,到了大四那年我就開始到律所實習。
實習一年之後,我在機緣巧合之下接到一樁案子。
當時的情況是,那個官司很不好打,輸的可能性很大,所以很多人不願意接。
我因為法律學的很深,加上性格的原因,口才也非常好。
雖然知道這個官司不好打,但還是當做練手一樣爽快的答應了下來。
我的委託人也是實在沒辦法了,找我也是死馬當活馬醫。
結果沒想到,到了開庭那天,我拿出一項項證據,說的對方啞口無言。
這個原本不可能勝利的案子,硬是在我的努力之下改寫了結局。
庭審結束之後,委託人跪在地上給我磕頭。
被告本身就犯了法,隻不過是鑽了幾個空子,加上原告手上的證據不足,這才導緻這件案子難度直線上升。
我打贏了這場官司,幫了可憐的原告一把,同時也替自己打響了名聲。
我一個初出茅廬的小姑娘,竟然能把一個案子打的這麼成功,不少人都來向我道賀。
我年紀輕輕一戰成名,此後找我打官司的人絡繹不絕。
三年之後,我完成了人脈的累積,開了自己的律師事務所。
我拉了一個優秀的老同學入夥,又去學校招了不少實習生。
我跟他們簽訂了長期合約,手把手教導他們,為自己的律師事務所積累了不少人才。
我成長得很快,還幫媽媽成功解決了一起維權的案子。
事情的起因是,有一家大飯店原本定期在媽媽這裡供貨,後來貪圖便宜用了別人的貨。
卻沒想到客人吃出了問題找飯店的麻煩,飯店卻把責任推到媽媽頭上。
媽媽原本打算自己出馬解決這個問題,卻意外被我得知這個情況。
我自請出戰,要幫媽媽解決這個問題。
媽媽當時工作也忙,加上相信我的能力,就授權我去做這件事情。
結果我不僅找到證據證明了媽媽的清白,還反告飯店老闆誹謗罪,直接把他送進了監獄。
事情最後的處理結果是,飯店老闆被拘留了15天,賠禮道歉,賠償媽媽的精神損失費。
這件事情過後,媽媽直接斷了跟他的合作。
用媽媽的話說,本身這樣的小飯店距離又遠,她就不想供貨。
隻是念在老闆跟她之前有舊,這才勉為其難的供貨,沒想到是這麼個噁心玩意。
我覺得媽媽的想法很通透,一點都不內耗,這點非常好。
媽媽還拉著我的手誇我能幹,說我能給她分憂解難了,是個很棒很棒的丫頭。
我明明已經20多歲的人了,聽了媽媽的誇獎卻像個小姑娘一樣,心裡跟吃了蜜一樣甜。
我想,不管過去多少年,不管我有多大的成就,我這輩子永遠都是媽媽的寶貝女兒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