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06章 秦執與和霍清顏,青梅竹馬(3)
秦執與站在原地,看著霍清顏被周凱和他的朋友們一杯接一杯地灌酒,微微垂眸。
他不放心她,又不想看到她跟別人親近,於是離開包間,在外面等著。
不知道喝了多久,霍清顏的眼神越來越迷離,說話也開始含糊不清。
終於,在又一輪猛灌之後,霍清顏徹底軟倒在沙發上,不省人事。
「清顏?清顏?」
周一凱推了推她,見她毫無反應,嘴角勾起一抹得逞的笑意,對周圍人說,「她喝多了,我送她回去休息。」
說著,直接扶著霍清顏,離開KTV,在隔壁的一家小賓館開了房間。
秦執與隻是去上了個洗手間的功夫,回來就發現霍清顏和周一凱不見了,心一下就慌了。
他追出來,就看到這一幕,眼神瞬間銳利。
「放開她。」
秦執與的聲音如同淬了冰,死死盯著周凱,「我會送她回家。」
周一凱被他的眼神看得心裡發毛,但仗著身邊還有兩個朋友,壯著膽子道:「你送?你以什麼身份送?我是她男朋友!我送她天經地義!再說了,我們已經訂好房間了,就不勞你費心了!」
「砰!」
秦執與突然一拳砸在周一凱的臉上,他看到霍清顏毫無知覺的模樣,心裡的怒火再也抑制不住:「放開她!」
他周身散發出的冷意,聲音低沉得可怕,每一個字都像是從牙縫裡擠出來的。
周一凱被他這氣勢懾住,下意識地鬆了鬆手,但隨即覺得在朋友面前丟了面子,惱羞成怒道:「秦執與!你別給臉不要臉!這是我和清顏之間的事,輪不到你一個外人插手!滾開!」
「外人?」
秦執與低低地重複了一遍這個詞,忽然扯出一個極其冰冷的、毫無溫度的笑容。
那雙總是沉靜如水的眸子裡,此刻翻湧著駭人的狠意。
「你敢碰她一根指頭,我就斷了你的手,讓你一輩子都打不了球!」
他不再廢話,直接上前,一把抓住攬著霍清顏的手臂,用力一擰!
「啊——!」
周一凱發出一聲凄厲的慘叫,感覺自己的胳膊像是要被擰斷了一樣!
「凱哥!」
「操!你小子敢動手!」
周一凱的朋友見狀,立刻圍了上來,有的抄起了椅子。
秦執與卻彷彿沒有看到那些威脅,他的全部注意力都在霍清顏身上。
一把將霍清顏攬進懷裡,然後直接一腳踹在周一凱的肚子上,將他狠狠踹飛出去,撞翻了身後的茶幾,玻璃杯嘩啦啦碎了一地。
周一凱雖然是體育生,但哪裡是秦執與的對手,秦執與從會走路就跟著他爸訓練,身手跟特種兵差不多,再來幾個周一凱,也不可能是他的對手。
秦執與迅速脫下自己的外套,裹住昏迷的霍清顏,將她打橫抱起,緊緊護在懷裡。
他的動作小心翼翼,與剛才狠厲揍人的模樣判若兩人。
「攔住他!別讓他跑了!」
周一凱捂著肚子,痛苦地蜷縮在地上,嘶吼道。
幾個男生衝上來攔在他的面前,秦執與眼神一厲,抱著霍清顏靈活的側身避開,同時肘擊最近一人的肋部,那人痛哼一聲蹲了下去。
另一個拿著破酒瓶紮過來的黃毛,被秦執與精準地扣住手腕,反向一扭,伴隨著清脆的骨裂聲和慘叫,酒瓶掉在地上摔得粉碎。
秦執與抱著霍清顏,走到門口,回頭看了一眼在地上呻吟的周一凱,眼神中的殺意幾乎沒有半點掩藏。
如果不是懷裡還抱著霍清顏,如果不是秦家的家訓,他不知道自己會不會做出更可怕的事情。
不知道是誰喊了一聲:「警察來了!」
秦執與眉頭微微一蹙,抱著霍清顏的腳步一頓,幾名工作人員沖了過來,將賓館門口圍住。
周一凱和那兩個朋友指著秦執與,控訴他無故傷人,尋釁滋事。
周一凱更是惡人先告狀,聲稱秦執與是想強行帶走他醉酒的女朋友。
秦執與始終緊緊抱著霍清顏,一言不發。
警察將涉事所有人都帶回了派出所。
在派出所裡,周一凱的父母也聞訊趕來,看到兒子鼻青臉腫、胳膊脫臼的慘狀,又驚又怒,指著秦執與的鼻子大罵,聲稱要讓他負法律責任,要他坐牢!
態度極其強硬。
秦執與的父母和霍清顏的父母也很快趕到。
沈書寧和秦霽川看到兒子臉上挂彩、卻依舊死死護著昏迷的霍清顏時,心中又是心疼又是震驚。
他們從未見過兒子如此失控的模樣。
宋盈盈和霍常山更是心急如焚,尤其是霍常山,看到女兒不省人事的樣子,醫生本能讓他立刻檢查了她的情況,確認隻是醉酒加上輕微驚嚇,才稍稍鬆了口氣。
但看向周一凱及其家人的眼神,已經冷得像冰。
案情似乎對秦執與很不利,多人指證他先動手,將人打傷。
周家父母不依不饒,要求嚴懲。
關鍵時刻,負責調查的警察帶來了關鍵證據。
他們調取了KTV包廂走廊以及那家賓館前台的監控錄像。
錄像清晰地顯示,霍清顏是在完全無意識的狀態下,被周一凱和他的朋友半扶半拖著走向賓館的。
在賓館前台,周一凱試圖用霍清顏的身份證開房時,霍清顏沒有任何自主反應,全程癱軟在別人身上。
這充分證明了周一凱所謂的「訂好房間」並非霍清顏自願,甚至可能涉嫌意圖不軌。
與此同時,警察也對KTV的其他在場人員進行了詢問。
有人證實看到周一凱等人不停給霍清顏灌酒。
結合霍清顏的醉酒狀態,周一凱的行為動機十分可疑。
證據面前,周一凱和他父母的囂張氣焰瞬間被打了下去。
周一凱支支吾吾,無法解釋為何要在霍清顏完全醉倒的情況下帶她去開房。
案件的性質發生了根本性的轉變,秦執與的行為,從「無故傷人」,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被認定為「保護他人免受傷害」。
雖然手段過激,但情有可原。
最終,在警方調解和確鑿證據下,周家自知理虧,不敢再糾纏「法律責任」,隻能灰溜溜地帶著兒子去醫院治傷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