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女生 都市言情 惡婆婆重生:從街道辦到省委大院

第177章 夫妻共同財產

  許翠鳳:「孩子還小的時候不覺得,等孩子能說話能跑能走的時候,她當著我的面跟我兒子說我壞話,什麼難聽她說什麼。還讓我孩子長大後不要養我。

  然後又跟孩子說我不要他,天天也不抱他一下,還說我是後媽,所以不疼他,讓我兒子離我遠點,不然哪天被我打了沒人護著他。」

  「被她這麼挑唆,搞得我兒子跟我一點都不親,這些我以前都不知道,因為我每天幹活回來要麼孩子都睡了,要麼我一回來就睡了,沒時間陪孩子。」

  說到這裡,許翠鳳滿眼的疲憊,那種疲憊感讓在坐的幾個人都感覺到了。

  當然,除了韓家兩個男人。

  「在水泥廠幹搬運工的,女人當中我最年輕。我一個女人,想要跟他們拿一樣的工資,就算力氣大,也要乾的精疲力竭才行,所以回家腦子都是木的,根本沒精力看孩子,隻想躺下睡覺。」

  「上半年有一次我們有一批水泥因為路況沒準時到,廠裡就讓我們早點下班,第二天五點來卸貨。

  我記得那天大概才五點半,我剛走到家門口,就聽到他們一家三口在那說我壞話,他媽教唆我兒子以後不要給我養老,還問我兒子喜不喜歡那個新媽媽。」

  「我兒子說喜歡,說新媽媽給他買吃的,還說我是後媽,還兇,他不喜歡我。

  我當時沒進去吵,就覺得太傷心了,心寒。我每天累死累活,掙的錢大頭都給他媽,讓她別不捨得多買點好吃的給我兒子吃。」

  「結果我成了壞媽媽,成了後媽?」

  許翠鳳說到這裡,眼淚大顆大顆的掉。

  她擡手一抹:「後來我就注意觀察了,老太婆天天都教唆我兒子離我遠點,每天都要說我壞話。

  我也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,我下班後減少睡眠時間陪兒子,晚上沒空,我就早起陪他,但我兒子根本不要我,我一靠近他他就跑,就哭。」

  「隻有每次說帶他去買吃的,他才願意我抱他,有時候他想吃糖,我就說吃了好幾個不能再吃了。然後他就哭,說我壞。

  久而久之,我也煩躁,心裡是又氣又使不上勁兒,又跟他們吵了起來,但無濟於事。」

  韓加保:「憑什麼她可以說這麼多?」

  趙英華:「我讓你先說的,是你自己說說完了的,你怪誰?」

  韓加保氣急不語。

  許翠鳳踩了擦眼淚:「不好意思,說了那麼多廢話,我說今天。

  昨天晚上本來幹到了十點半就能下班的,但結果貨延後一個多小時不說,臨時又來了五十噸水泥,我們這些人就必須要把這些水泥都卸完了才能下班,這一幹,就幹到了早上四點,天都亮了,我到家都四點半了。」

  「結果剛躺下沒多久,他們也就起床了,特別吵,一會兒關門砰的一聲,一會兒摔東西啪的一下,後來就喊我吃飯,我哪有心思吃飯,隻想睡覺。」

  「我就說不吃,但他們太吵了,我兒子也尖叫跑來跑去的,我被吵醒了,肚子也餓的很,等她出門我就起來吃了點,真的是吃飯都能睡著,我就沒洗碗,回去繼續睡。」

  「我不知道幾點,但大概九點左右,她回來就開始在我房門口罵,罵我懶婊子,沒見過這麼好吃懶做的,還罵我有媽生沒媽教。」

  「我很困,真的困的都爬不起來跟她幹架,然後就到了下午一點多,我又被餓醒了,就想著吃點東西再睡會兒,不然今晚肯定幹不動。

  我們昨晚上加班了,臨走的時候組長說我們下午三點半到就行。」

  「我起來鍋裡什麼都沒有,就想著自己下面吃。家裡有買的面,我燒開了水下了面,還放了一個雞蛋。

  剛要吃他媽就從外面回來了,一起來的還有他大嫂,林春梅,看到我碗裡的面跟雞蛋,她就陰陽怪氣說誰家媳婦能吃的這麼好。

  然後他媽就開始罵,兩個人一唱一和的,我頭都大了。」

  「我脾氣不好就懟了回去,我每個月工資大頭都給家裡,我自己吃碗麵條吃個雞蛋怎麼了?犯了什麼天條要被罵?」

  「最後他媽打翻了我的碗,我哪裡肯,就動手了,她們兩個打我一個,我雖然力氣大,但昨晚確實透支了,沒緩過來,打不過,我一氣就拿了刀子,然後她媽就喊我殺人了,說我要砍死她。」

  「鄰居聽到了,就把他們倆喊了回來,然後就是吵鬧,後面你們就都知道了。」

  說完後,許翠鳳有種又過完了五年的疲憊感。

  之前她還有點猶豫不決,說完這些後,她巴不得馬上就離婚。

  趙英華停下手裡的筆:「所以現在你確定要離婚是嗎?」

  許翠鳳點頭:「對,我要離婚,那個家我再也不想踏入一步。」

  許家三人本來還不同意女兒離婚,畢竟離婚不好聽,她又生育過,想再找個合適的也難。

  但聽完女兒說完這些後,許家三人也不反對了。

  再難也比在這樣的家裡生活要來的舒心。

  「我們支持女兒離婚。」許父一邊說一邊看著韓加保:「這樣的人家我們高攀不起。」

  尹春嬌:「根據《婚姻法》,離婚的時候要優先考慮女方跟子女的利益。你對你們雙方的財產有什麼要求?」

  許翠鳳剛想說什麼都不要,隻要離婚就行的時候,就感覺有人踩了她的腳一下。

  她看了一眼尹春嬌:「尹幹部,那按照《婚姻法》,我能分到哪些?」

  尹春嬌:「你能分的就是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,房子不是你們小兩口的,你們的共同財產,也就是你們雙方這五年的工資了。」

  韓加保立刻坐直了。

  許翠鳳:「韓加保一個月工資三十二,我前面兩年是二十八,後面是三十五,這麼些年,二十八的時候我給他媽十八,三十五的時候,我給他媽二十五,各種票據他媽也都要去,說有什麼她來買。

  我就想著自己確實沒時間買東西,就都給她了,自己每個月都隻留十塊。」

  尹春嬌很粗暴,直接算:「三十二一個月,五年就是一千九百二十塊,你是一千九百三十二。那些票暫時不算,這五年,你們夫妻倆一共掙了三千八百五十二塊錢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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