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69章 留他一整年
能打得了兒子,也是能殺得了野豬。
「想當年,我一槍就崩了野豬的腦袋,扛著野豬回家時候,那時候村子裡面,人人見了我,都得對我豎起大拇指……」
村長媳婦從廚房裡面聽著,不停的翻著白眼。
天天說,一天還要說個十幾次,她的耳朵都是聽出繭子了,說了這一句,下一句要說什麼了,她每個字都是可以給他念出來。
還山上打獵,打個屁,她先是打死他。
糟老頭子,還以為自己年輕啊,六十多歲的人了,在小輩面前這麼吹牛,他咋不將牛給吹上了天呢。
村長這吵著鬧著,就要去上山,結果被媳婦一隻手就揪住了耳朵。
村長媳婦一錘定音的讓大兒子帶著江遠之山去,至於村長,好好在家裡種地吧,免的山沒上成,摔傷了這老胳膊老腿,還不是她伺候。
她還要跟那些老姐妹跳什麼了廣場舞呢,那可是從城裡那裡學來的,這不,大孫子還給她買了一個新音箱,那聲音可是好聽了。
她可不想伺候村長的屎尿。
村長被老妻給揪的半點脾氣都是沒有,看吧,這就是江遠之所說的一物降一物。
就像他家的朵朵,真的都可以說是目中無人,工作全憑心情,想去就去,不想去就不去,主打一個隨心所欲,還沒有人敢說她一句。
畢竟金蛋蛋一個,缺了一點,都是會有一大堆人心疼。
可是血脈的壓制,卻是讓餘朵最頭疼的。
她再是能做出飛機大炮,甚至是日後的航母,可是她在秦舒面前,乖的就跟一隻貓一樣。
說什麼做什麼,讓她往東不敢往西。
所以村長也是。
「大川哥,你等下我。」
江遠之說完,就從自己的屋裡,拿下了一些香燭紙錢。
「正好先去看下我爸,給他燒些紙。」
「成。」
村長大兒子帶著江遠之先是去了餘大興的墓前,墓碑前的雜草什麼都是清理的很是乾淨。
可見會有人過來祭奠祖先之時,也會順便幫忙清理一下。
餘朵給村裡人修了路,建了村小學,也是資助了不少人上學,大家對她的恩情都是記在了心裡。
他們能回報的不多,就隻有幫著餘大興掃掃墓,擺些貢品什麼的。
江遠之將墓碑擦洗了乾淨。
安靜的寂靜的,也是死寂的。
可是奇怪的,卻並不會讓人感覺害怕。
這是親人吶,最愛最疼,也是最放心不下的,他們的親人。
「爸,又是一年過去了,今年朵朵和媽被絆住了,不能回來,等到她們回來了,一定第一時間過來看您。」
他擦試著墓碑上面的塵土,已經都是有些模糊了字跡,就知道這已經是一座舊墳了。
這地方埋葬著山泉村的祖先,他們一代一代最終都是被葬在了這裡,也是在這裡望著村子,守著村子,就像的餘大興一樣。
「您放心,朵朵很好,媽也是很好,他們都在您的保護之下,安然幸福的生活著呢。」
「媽愛上了旅遊,去看了祖國的大好山河,朵朵要做的事情,是我們都是無法想象到的。」
可是她正在走,從小到大堅定的走。
他跟餘大興說了很多的話,也不知道餘大興是不是感覺他的話很多,如果他還在,是個多好的爸爸。
如果他還在,那麼上輩子的母女兩人,又怎麼能過的那麼苦?
一個吃盡了苦,最後卻不得不遺憾了離開人世,另一個死於了非命,活活疼死。
如果他還在,那要多麼的心疼。
一定是餘大興捨不得妻女,所以才是有了她們的重來一次。
這一次,他們爭脫著命運,向上而生。
遠處一株青苗從泥土中鑽了出來,順著縫隙努力的向為生長,嚮往著雨露和水。
所以,它要活著,就要生長,努力著,堅持著,掙紮著。
村長兒子站在一邊,也是不由的紅了眼眶,他是跟餘大興一起長大的,小時候可是天天跟在餘大興屁股後面跑著。
每次見到這墓碑,他這心裡都是不好受。
好在,活著的人,都是好好的,這也算是一種欣慰了吧。
江遠之將香燭紙錢點著,這才是站了起來,跟在村長大兒子的身後,上了山。
山中多崎嶇,可是村裡人自小都是在山中長大,所以對於山裡的環境十分熟悉,也是因為近幾年國家對於野生動物保護,山裡的大型動物都是被帶走,所以山裡現在有的就隻是一個無害的小型動物。
上山的話,到也沒有以前那樣,總是擔心野豬和黑熊之類的的大型野獸。
江遠之一邊走,一邊拿著紙筆記錄著。
村長大兒子看不明白他在做什麼,他撓了下頭,不過也不打攪。
直到晚上的時候,他們才是從山中回來,兩個人還打了一隻野兔,村長媳婦高興的直接就將野兔給殺了,晚上做了麻辣兔肉。
她做出來的飯,可能真的一般,也就是很平常農家飯菜,但是她敢說,她做出來的兔肉,卻是一絕,凡是吃過的,就沒有不誇一句好吃的。
而且絕對要比外面飯店裡面賣的好吃,這可是他們家祖傳的手藝,傳到了她的手中,都是不知道多少代了。
可惜家中的這些兒女,沒有一個喜歡的,不然的話,他們還能去開個小飯館,就賣這個麻辣兔肉。
村長媳婦麻利的收拾的兔子,再是去自家的菜地摘了一些菜。
這一天晚上,村長家裡就像是過年一樣,肉香味不斷。
江遠之還是第一次吃到村長媳婦做出來的麻辣兔肉。
村長一直都是說在自家老婆子做出來的兔肉好吃,也是誇的天上有地上無的。
江遠之起初還以為就是普通的農家菜,結果這吃了第一口就發現,味道不一般。
這霸道的辣味,瞬間就將他的味蕾給征服了,可以說,一大半的兔肉都是進到了他的肚子裡面。
他這麼能吃的,也是讓村長一家子都是笑的見牙不見眼的。
年輕人,就是懂事,這面子給的簡直就是賓主盡歡。
他們都是能留江遠這一整年了。
就是江遠之不可能真在這裡呆一年,一周的時間,都是他的極限了,公司裡那裡一堆的事情,還在等著他決定,消息成堆的發,電話也是時不時的打上一個。
就連蓋房子的事情,他都是不能親眼盯著蓋好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