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21章 帶沈梟去見家人
第321章帶沈梟去見家人
「對不起,我給您擦擦吧,是孩子沒看到,真對不起!」
女人的聲音都快哭了,她一個沒注意,孩子就撞到了這位外國人身上,而且孩子手裡拿著糖畫,黏糊糊的糖畫粘在了外國人的衣服上,這可怎麼是好!
「滾開,黃皮豬!」
庫爾特煩躁地推開女人,還一腳朝旁邊哭的孩子踢了過去,他的同伴也沒阻止,而是戲謔地看熱鬧。
畢竟一腳又踢不死人,讓庫爾特出出氣也好。
「別打我的孩子,我給您磕頭賠罪了!」
女人慌忙摟住孩子,就要跪下來賠罪,但隻是彎了一半腰,就被人攔住了。
是唐念念。
「別對洋人磕頭!」
唐念念聲音冷冷的,就算孩子不小心撞了人,道歉就是了,不應該跪下金貴的膝蓋。
而且這個洋人,罵得太難聽了,真該死!
唐念念拳頭硬了,但她知道,這外國男人不可以死在華國境內。
她認出了這外國男人,正是電梯裡出言不遜的傢夥,被她用石子教訓了,還是不長記性,那就別怪她下手狠了。
「這件衣服多少錢,我賠!」
唐念念用流利的英語詢問,態度不卑不亢。
庫爾特也認出了她,眼神十分輕佻,上下打量著唐念念,嘴裡還說著欠揍的話:「我這件衣服一千美金,你賠得起?如果你願意和我共度一夜良宵,我還是很大方的。」
他的同伴們哄堂大笑,看唐念念的眼神更加戲謔,甚至覺得唐念念肯定會答應。
好多華夏女人,為了能出國,可是連黑人都願意的,這些華夏女人低賤得像妓女一樣。
「你說這衣服一千美金,是什麼品牌?有發票嗎?先生,這兒是華夏國土,不是你的國家,由不得你訛人!」
唐念念眼神冷了些,給這男人又記了一筆賬。
「我訛人?豈有此理,我這衣服是大品牌,你這輩子都穿不起的牌子!」
庫爾特有點惱羞成怒,因為他這件襯衫,隻花了三十美金,隻是個雜牌。
「出什麼事了?」
會展的負責人得到消息過來了,還帶了幾個荷槍實彈的士兵,廣交會周圍都站滿了士兵,一是保護外商的安全,二就是防著這些外商鬧事。
唐念念將這事簡單說了,「這孩子不小心撞到了這位先生,孩子母親已經道歉了,但這位先生咄咄逼人,還逼孩子媽媽下跪,我看不過去,就出面調停,表示可以賠償這位先生的衣服,但這位先生獅子大開口,要我一千美金,我正在和他理論。」
負責人神情嚴肅,和庫爾特交涉了幾分鐘,對方還是不依不饒,表示要唐念念賠償一千美金。
「先生,你可以拿出發票,證明這件衣服確實值一千美金。」負責人有點不耐煩了。
雖然外匯很重要,但遇到這種蠻不講理的外商,也用不著太客氣,得給他們一點顏色看看。
在負責人的眼神示意下,荷槍實彈的士兵,突然拉了拉槍栓,咔嚓的聲音將庫爾特和他的朋友,嚇得面色大變,差點彈跳起來。
他們這時才想起,這兒是華夏,他們是在別人的地盤上發威。
「算了,我大人大量,不和女人計較了!」
庫爾特給自己找了個台階下了,還朝唐念念狠狠瞪了眼,和同伴們回了賓館。
孩子母親哭著道謝,剛剛她快嚇死了。
「帶孩子回家吧。」
唐念念聲音依然冰冷,但母子卻覺得她特別親切,剛剛在他們最絕望無助的時候,隻有這個漂亮姑娘過來仗義執言了。
一天又結束了,唐念念不僅嗓子啞,還腿酸,一天幾乎沒坐,還得不停地和外商叭叭叭介紹產品,這份翻譯工資要是不給夠,她可不依。
下午五點,會展結束,大家都回賓館休息,還有兩天時間參展,今年的訂單比上半年多了不少,大家雖然累,可都很開心,隻要能創收外匯,就算再苦再累都值得。
唐念念剛到賓館,就看到了在賓館門口的沈梟,開心地奔了過去。
「念念!」
沈梟冷峻的眉眼一下子變得柔和,要不是在外面,他早把人摟懷裡親了。
「你請了幾天假?」
「三天,你和那邊聯繫上了嗎?」
沈梟說的那邊,就是唐景林他們,在外面說話都得小心些。
「聯繫上了,我帶你去見他們。」
唐念念拉著他去見唐景林一家,還有趙芳華。
這兩天她和趙芳華接觸挺多,也知道了老太太這幾十年的精彩生活。
和她爺爺分開後,帶著一大筆錢跑到國外,孤身一個美麗的華夏女人,在那個年代敢在國外闖蕩,不隻是勇氣就夠了。
趙芳華不僅過得很好,還嫁給了侯爵,成功擠進歐洲貴族圈,還創下了奢侈品牌,名利雙收。
老太太的那個奢侈品牌,就算再過幾十年都還很堅挺,隻不過後世變成其他公司持有了。
唐念念覺得,趙芳華的人生,才叫真正的精彩,自由自在,還不被世俗羈絆,是真正灑脫的女人。
至於沒能陪伴兒子成長,雖然是遺憾,但也不能說趙芳華自私,唐景林還有父親呢。
唐念念先帶沈梟去見了趙芳華。
趙芳華隻去了前兩天的展會,後面就沒去了,她來內陸主要是為了找兒子,現在目的達成,她已經知足了。
房間裡除了翠姐,還有漢斯先生。
唐念念知道這老頭,是趙芳華的追求者,要不說她這奶奶厲害呢,不僅讓老侯爵死心塌地,還有個死忠追求者,幾十年如一日地守在她身邊,就是這位漢斯先生。
而且漢斯先生也不是無名之輩,家族企業很厲害,漢斯先生本身也是很成功的商人,名下財產無數,這樣的男人,就算年紀大了些,也不缺年輕貌美的女人。
可漢斯先生唯獨對趙芳華深情無悔,心甘情願地等幾十年。
「念念,這個就是你男朋友?」
趙芳華一眼就認出了沈梟,她看過相片。
雖然黑了點兒,但眉眼很標緻,個子還高,氣質冷峻,一看就是精神小夥,趙芳華其實也喜歡這種類型的男孩,她不喜歡皮膚太白的男子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