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女生 都市言情 守活寡五十年,重生七零不做冤種

第231章 小姑娘們厲害著

  在花店第三次遇到王珊珊的時候,洛清微才知道,這位就是夏夢的幹閨女。

  之前兩次遇到,以為是花店的工作人員呢。

  她不常來花店,沈默來得多一些。

  但是這家花店還帶著賣西點和咖啡,算是楚池市最洋氣也最高消費的店之一。

  他們店裡的芝士蛋糕做得最接近她做的口味,不太甜,酥皮也夠酥,是老太太最喜歡的。還有他們家的咖啡豆是巴西進口的品質最好的,她和老太太都愛那一口兒,家裡消耗大,一次囤太多又不能保證口感,就老是得從港島郵,這下好了,多花一點錢就能買到,老闆娘煮咖啡的手藝特別好,她每次都得在店裡喝一杯咖啡再走。

  「您家先生沒來啊?」

  王珊珊幫忙把打包好的蛋糕送到洛清微的桌前,問出來。

  洛清微側頭看看這姑娘,滿臉的羞澀,是鬧哪樣?

  「你認識我?」

  不然怎麼知道她先生是誰?

  王珊珊臉紅紅的,「嗯。上次沈先生來買花,我看到你坐在副駕駛上了。」

  哦。

  洛清微沒再多說,喝下最後一口咖啡,起身拿了蛋糕就出門,並沒有要跟王珊珊多聊的意思。

  她也不知道,她就是王珊珊。

  「嫂子來啦?」

  回到家,全慧芳在呢,看茶幾上有請柬,這是來送請柬的?「珉宇要結婚了?」

  全慧芳臉上帶出三分尷尬來,「是,那姑娘懷孕了,不結是不行了。」

  哦,宋曉曉懷孕了。

  「在楚池辦還是在京城辦啊?」

  「在京城,這邊兒人生地不熟的,我們這關係又複雜,沒必要宣揚不是。」

  「行,我盡量抽時間回去參加婚禮。」

  也沒說啥恭喜不恭喜的,對於全慧芳來說,給她強塞這麼個兒媳婦,可不是啥高興的事兒,她應該也不是很想聽別人恭喜她。

  請柬送到,意思表達到了,全慧芳就想走,看到洛清微手上提的蛋糕盒子,「喲,清微你也喜歡這家的蛋糕啊?這老闆娘可厲害了,三十年前才十幾歲生生遊去了港島,聽說在那邊兒的二十多年經歷非常曲折,嫁了三回,也沒留下個孩子,攢下了不老少的錢,到了還是單身。回老家開個店打發時間,手藝是真好。」

  嗯?「聽著嫂子跟老闆娘很熟?」

  「我也是聽說,我們家老喬十幾年前不是在南邊兒當過鎮長嘛,那會兒好像跟她的第三任丈夫打過交道?她跟那位關係近,哦對了,就那王珊珊的親媽,跟她做過同事。現在王珊珊有空就到店裡幫忙,大有要繼承家產的意思。」

  話裡話外的,是說王珊珊有心計吧?

  不過這會兒洛清微也反應過來,剛剛在店裡遇到的姑娘,不會就是王珊珊吧?

  「這姑娘心眼子挺多?」

  「那可不是一般的心眼多,精著呢。打扮得乖乖巧巧,除了白裙子還是白裙子,招人得很。不怕你笑話,這人吶,就怕比,跟這位一比,我都覺得宋家那姑娘還行了,至少她心眼子沒那麼多,想的少,除了愛裝可憐,柔柔弱弱的,啥活兒不能幹,就指望著男人寵著,沒別的了。

  這位,那可真能把身家牲命都給你全拿走的。得虧我家傻小子先看上別人了,要不然,遇上這樣兒的,我更害怕。

  咋說句不好聽的,宋家那姑娘至少嫁妝厚,親媽不咋滴吧,親爹是真疼她,她自己不愁吃不愁喝的,不用算計我家什麼。

  這一點上,我真是不用操心的。

  嗐,不提了,現在這些個小姑娘,一個個的,年紀輕輕的,咋這麼些心眼子呢?

  一對比,我像她們這麼大的時候,就是大傻子,得扔了。」

  哦,穿白裙子,清純掛的呀?

  那就是了。

  洛清微沒多說,應著全慧芳,「一代更比一代聰明,這也正常。咱們父母那一輩兒不也是這麼說咱們的嘛。嫂子你先坐著,我把蛋糕放冰箱。」

  這就是送客了,全慧芳哪能看不出來,「不坐了,回家得收拾一下趕回京城去,家裡給準備的房子,得再收拾收拾,酒席什麼的,他們小年輕的啥也不懂,還得我回去張羅去。」

  「那我就不留你了,快去忙吧。」

  把人送走,蛋糕就不放冰箱了,直接拿出來,給老太太當零嘴吃,「奶,我還帶了咖啡豆,今兒個有空,我給咱磨去。爸,給您帶了煮毛豆和燒雞,媽,給您帶了烤魚骨和烤魚片。」

  老太太嘗了一口蛋糕就放下了,年紀大了,吃啥都是一口的事兒。「咖啡別煮了,喝完睡不著,天長,本來覺就少。」

  婆婆拿了一根魚骨一嘴裡反覆的嚼,她就愛吃那個味兒,兒媳婦拿他們當孩子一樣對待,時不時的就給買零嘴吃,習慣了。

  邊吃著,評價起了樸珉宇和宋曉曉的這個婚事,「曉曉那孩子養得嬌,這以後不跟婆婆在一起過,也是她的福氣。要不然,且有的磨。其實也沒啥可挑撿的,曉曉長得那麼俊,手上那一點兒殘疾,也不影響什麼。話又說回來,家裡能請得起保姆,也不用她幹什麼。有啥關係。隻要生的孩子不影響就行唄。」

  生孩子啊?

  「曉曉胎裡帶著不足,出生之後又幾次發病險險救回了性命,她是胎裡弱,想懷孕怕是不容易。」

  剛生下的幾年裡,幾次沒被夏夢害死,真就是命大了。

  瘦不代表身體就不好,但宋曉曉的瘦,卻實實在在是身體不好。

  「哎喲,那這生不了孩子可是大事兒。不對啊,不是說懷上了嗎?」

  不是懷孕了才趕著辦婚禮的嗎?

  「她的身體,懷上了,也不一定能帶得住。」

  「哎呀,那可夠愁人的。」

  誰說不是呢。

  全慧芳趕回京城,本來她給準備了一百二十平三室兩左兩衛的房子,小兩口說啥也不住,非要去住宋家給準備的別墅。

  她這個憋屈勁兒就別提了。看在肚子裡那塊肉的份上,憋著氣帶著宋曉曉去逛街買喜被買喜服。

  婆媳倆是沒一樣兒能看法一緻的。她喜歡大紅的,喜慶。婚服也喜歡大紅的中式旗袍,多好看的,還有那新娘頭花兒,她看著就喜歡。

  可宋曉曉喜歡白色的婚紗,床單被罩也喜歡白的帶蕾絲的,好說歹說的,退一步也想要水粉色的,非說大紅的俗氣,蓋兩天過了婚期就不用了,浪費。

  家裡的裝飾擺設也是,她是哪哪都看不慣,忍著不說,憋得心裡那個難受啊。

  終於,某天晚上她給做飯,孕婦嘛,肯定得補,瘦成那樣兒,能帶住孩子嗎?她好心好意的給燉的排骨,熬的雞湯。人家不吃,嫌棄膩,就吃了幾口什麼蔬菜沙拉。

  她實在看不慣,說了她兩句,「沒營養孩子吸收啥?吐怎麼了,哪個孕婦不孕吐的,我那時候就是吐完了忍著也得吃。哪怕吃了還吐,也得吃,為了孩子的,哪有不遭罪的。」

  就說了這麼兩口,人家就哭了一鼻子,晚上再沒出門,大半夜的,見了紅,兒子慌裡慌張的把人送到醫院,孩子沒了。

  好嘛,成她的錯了,她成了逼得兒媳婦流產的惡婆婆。

  她冤不冤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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